經研究決定,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繼續表彰2023年在紡織教學和科研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及有特殊貢獻的教育管理干部和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紡織之光”教師獎獲得者推薦條件
1.師德高尚,敬業愛崗,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學風嚴謹、勇于創新、積極參與教育改革,努力從事教學建設和科學研究,并取得顯著成果;
3.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
(二)“紡織之光”學生獎獲得者推薦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熱愛紡織事業,積極要求進步,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守信,品行優良;
3.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具有較強的開拓和創新精神。
二、參評對象
(一)“紡織之光”教師獎參評對象
符合“紡織之光”教師獎評選條件且本年度仍承擔紡織研究所和服裝與服飾設計系教學任務的教師。已獲得“紡織之光”教師獎的教師不得再次推薦。
(二)“紡織之光”學生獎參評對象
本學院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三、四年級本科生;紡研所和服裝與服飾設計系二年級及以上碩、博士研究生。
已經確定轉出服裝與服飾設計系專業的本科生不在本獎勵范圍之列。歷年已獲得“紡織之光”學生獎的學生不得再次推薦。
三、指標分配及獎勵標準
(一)教師獎 1人;
獎勵標準:10000元/人。
(二)學生獎5人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三、四年級本科生共2人;
紡研所碩、博士研究生2人;
服裝與服飾設計系碩、博士研究生1人;
獎勵標準:8000元/人。
四、申請方式
(一)教師獎申請
教師自愿申請,填寫《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教師獎評審表》(附件1),于9月7日前將相關表格及支撐材料復印件交至陳勝老師處(紡工樓304室),逾期視為棄權。如果申請人數超3人,由紡研所與服裝與服飾設計系按照1:3的比例擇優推薦參加學院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評審小組組織的答辯評審會。如果申請人數未達到或超過3人,申請人直接參加答辯評審會。
(二)學生獎申請
學生自愿申請,填寫《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學生獎評審表》(附件2),于9月7日前將申請材料(評審表、成績單以及支撐材料復印件)交至學生事務辦公室賀婷老師處(望江校區紡工附樓204),逾期視為棄權。如果申請人數超過所在系列指標數的兩倍,由學生事務辦公室、紡研所、服裝與服飾設計系所按照1:2的比例擇優推薦參加學院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評審小組組織的答辯評審會。如果申請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所在系列指標數的兩倍,申請人直接參加答辯評審會。
五、補充說明
1.凡獲得2023年度“紡織之光”學生獎的本科生,原則上不再參評本年度其他獎學金評定;碩、博士研究生如獲得高于此金額的獎學金,榮譽雙重享受、獎金就高不就低。
2.答辯評審會日期另行通知。
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評審小組
2023年9月4日
附件:
1.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教師獎評審表
2.紡織之光科技教育基金會學生獎評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