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銓基金委員會章程
(2024年9月張銓基金委員會第一次修訂)
1前言
我國皮革科技先驅、著名的皮革化學家、教育家張銓教授把畢生的精力和知識都貢獻給了我國皮革工業和教育事業,成為我國皮革教育事業的一代宗師和我國現代皮革工業的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在張銓先生百年(1899.10~1999.10)誕辰之際,為了懷念他和銘記他的教導,四川大學皮革工程系和張銓先生的學生于1999年10月15日正式建立張銓基金并成立張銓基金委員會。為籌措和管理此基金特制定本章程。
2宗旨和性質
2.1設立此基金的宗旨是為了銘頌張銓教授的功績,激勵皮革界同仁促進我國皮革工業的發展,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皮革界科技人員、教師、企業家和優秀學生等人員。
2.2本基金為非盈利性質,由張銓基金委員會管理使用。
3組織機構
3.1張銓基金委員會由四川大學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校友代表及對籌措基金做出重要貢獻和捐助額度較大的個人或團體代表組成。
3.2基金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員若干人。任期五年。
3.3基金委員會下設評獎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章程另訂)和辦公室。
3.3.1評獎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書1人、委員 (含主任、副主任) 15人。
3.3.2監督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 (含主任、副主任) 5人。
3.3.3辦公室由秘書負責工作。
3.3.4基金委員會職責
(1)籌措基金;
(2)制定和修訂張銓基金委員會章程;
(3)負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基金獎勵審定及頒獎。
3.3.5由四川大學輕工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日常管理,辦公地點在四川大學皮革樓。
4基金的籌措
在海內外皮革界加大宣傳力度,歡迎皮革及相關產業界企業、單位或個人捐助本基金。捐款名錄會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展示。
5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1基金立專帳管理,專款專用。每年定期公布帳目,向基金監督委員會匯報,自覺接受監督。
5.2基金主要用于頒獎,少量用于委員會必要的行政辦公和評審等費用。
5.3非經基金委員會批準不得動用基金,提取和使用基金應由基金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6張銓基金獎的評獎和頒獎
張銓基金獎授予對中國皮革業的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和人才培養等做出突出貢獻、在皮革相關學科領域取得優異成績的國內外人士。張銓基金獎每兩年頒發一次,獎勵名額、金額由基金委員會根據當時我國皮革業的情況和基金狀況等確定。
由評獎委員會按照評獎章程進行評獎,由基金委員會審批并頒獎。
7附則
7.1本章程由基金委員會負責制定和修訂,由基金委員會負責解釋。
7.2本章程自張銓基金委員會通過后實施。
張銓基金委員會
2024年9月